香港《建築物條例》對無障礙設施有明確規定。導盲磚的顏色、尺寸、位置都有標準——做錯了工程不獲驗收。
許多人以為導盲磚只是隨意鋪設的黃色條紋磚。但在香港,導盲磚的設置受到法規嚴格規範。做錯了,工程不獲驗收;做漏了,業主或承建商可能需要承擔責任。
香港《建築物條例》(第123章)及屋宇署發布的《設計手冊:暢通無阻的通道 2008》,為導盲磚的設計提供詳細指引。
導盲磚必須與周圍地面形成明顯視覺對比。最常見是黃色(配灰色地磚),但規例並非強制「黃色」——重點是對比度。政府工程普遍採用黃色以確保符合標準。
| 類型 | 外觀 | 用途 |
|---|---|---|
| 觸覺引路帶 | 長條形凸點,排列成直線 | 引導視障人士沿預定路線行走 |
| 觸覺警示帶 | 圓點形凸點,排列成方格 | 警示前方有危險(如路邊、台階頂部) |
常見錯誤:只鋪警示帶而忽略引路帶;引路帶方向設計錯誤;警示帶距樓梯邊緣太遠或太近;顏色對比不足。這些錯誤都可能導致驗收不通過。